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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淮安市五院宣传处 时间:2024-04-23 11:53:07 0

受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 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DZHAYX-竞磋-2024042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包含原材料、人工、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四)最高限价:0.1元/克;

(五)数量:总量约五十万克;

(六)供货期:分批次供货,每批次5天内完成;

(七)推荐品牌:合生元、伊利、雀巢、惠氏、圣元、完达山等;

(八)本项目选定排名为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奶粉需具有相应海关检测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提供的婴儿奶粉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质量合格率为 100%。供货的食品每个批次都提供检验报告单,且报告单与实物完全对应。若所销售的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要负全部责任(包括声誉、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3.如因食品质量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安全生产承诺书;

(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六)符合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四、磋商文件发布、获取信息

1、公告媒体: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

2、公告期限: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上午9 :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获取及方式:

(1)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各位潜在供应商请在公告期内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291603@qq.com,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18012072865。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5月7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7-89670029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18012072865

八、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无。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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